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让我们一同去了

本期小编将带大家了解中国古代传统的婚姻文化。什么是婚姻?婚者,昏也。在母系氏族时代,每当黄昏夜幕降临的时候,男人便去另外一个氏族会聚女友,天明夏归,所以后来的婚礼也是在黄昏之后举行。姻的本义是指两性关系。姻者,因也,是两性关系的依据,即依据什么样的惯制,发生两性关系。婚姻又称为嫁娶,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男人到女家,谓之嫁,故嫁字从女从家;父系氏族公社时,女人到男家,谓之娶,故娶字从取从女,它是按惯制结合的两性关系。婚姻是人类自身緊衍发展的最基本的形式,是构成家庭、形成社会的基础。婚姻是人生的终身大事,它不仅关系到每个人和家庭的幸福与否,还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兴旺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自古以来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非常重视婚姻,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惯制,这就是所谓的婚烟风俗。一般说来,婚俗包括婚姻形态和婚姻礼仪两个方面。婚之初始性本乱。两性关系是婚姻的核心内容,没有性关系就谈不上什么婚姻,不同形态的性关系就构成了不同的婚姻形态。在原始社会的原始群初期,人类刚从动物中分化出来,群体中实行性的共有,在两性关系上没有任何的限制。《吕氏春秋恃君》追述这个时期的状况时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在神话传说中也可以找到这种杂乱男女关系的蛛丝马迹。海南岛黎族的一则神话说,古时天地变迁,灾难陡降,人群灭绝,只剩下母子两人。天帝降旨,要他们结成夫妻,母子觉得难堪,但又不能违背天命,便改头换面,在脸上刺满花纹,然后结成夫妻。这是最古老的“性共有”以神话的形式流传下来的痕迹。在距今一百七十多万年至七八十万年间的我国云南元谋猿人、陕西蓝田猿人,他们的性关系或许就是属于这类杂乱的“性共有”。有人把它称为乱婚制或交辈婚制,都不是确切的表述。它只是一种杂乱的性行为,没有任何俗规的约束,因而根本就没有什么婚俗、婚制可言。还有远古时代还有一种婚姻关系比较盛行——兄弟姐妹杂交的血族婚。古史传说在远古时代,华胥氏踩了巨人足印,感应受孕,生男名伏羲,后又生女叫女娲。后来遭遇大洪水,只有伏羲、女娲两兄妹躲在葫芦里得以存活下来,兄妹结为夫妻,结婚生子,延续了人类的血脉。后世在许多古代墓道和石窟的壁画中,都有伏羲与女娲交媾图,皆为人首蛇身,两尾交缠。云南纳西族东巴文《崇报图》说:天神震怒,发洪水欲灭绝人类。大水后从忍利恩五兄弟找不到其他女子相配,只好与自己的五个姐妹结为伴偶。这种兄妹结为夫妻的故事,其他的一些民族中都有类似的传说。闻一多曾在《神话与诗.伏羲考》中收集了四十几个类似伏羲、女娲的造人神话故事。这种排斥了父母辈与子女辈的性关系,只允许同辈男女之间包括亲兄弟姐妹间的性行为,历史上称为血族婚,又叫同辈婚。而常见的婚姻形态则是以“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为主。一夫一妻是指一对固定关系的男女,在长期共同居住下组成个体家庭的婚姻形态。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主要婚姻形态。而随着男子权力的不断扩大,他们不但可以独占一个女人,还可以占有更多女人,由此一夫多妻制便开始盛行。在这种婚姻形态下,为维护家庭关系,婚姻中的尊卑制度由此产生。在阶级社会中,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都是以财产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这种财产私有制也被适用婚姻关系中。妻子就是丈夫的私有财产。因此形成了“夫为妻纲,尊卑有别”的婚姻观念。在这当中妻子是丈夫的所有物,必须完全服从于丈夫,实际上就是丈夫的奴隶,为其传宗接代的生育工具。除此之外,“多妻”中也是有等级尊卑的。嫡妻的地位最高,她的子嗣地位也是如此。嫡妻以外的都称为庶妻也就是常说的妾。她们所生的子嗣地位最低,庶要遵从嫡。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婚姻从来就不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利益交易的关系。因此在中国古代缔结婚姻的基本原则就是门当户对,这种“门当户对”的基本原则,能够更好的维护他们之间的一种政治,经济利益纽带。对内:婚姻则是一种传宗接代、兴旺家族的工具。子女在婚姻中是没有自由的,大多要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扼杀了许多青年男女的爱情,其中我们最为熟知的便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故事了。这对情侣生不能成为夫妻,只好死后化蝶翩翩双飞,以了生前之愿。但自从进入近代,在思想解放运动的开展下,男女平等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这种不对等的传统婚姻观念逐渐减少。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成为了新的婚姻观念。本期介绍到此结束,感谢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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