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专项治理

为加大治理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力度,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结合四川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妇联、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项治理工作自年11月启动,年12月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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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专项治理的重点包括两大方面:

一是高价彩礼,如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二是大操大办,具体包括:人情攀比,指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厚葬薄养,指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铺张浪费,指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方案》同时明确了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安排,比如:

积极开展婚丧礼俗改革。选取部分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各市(州)确立相应的市级婚俗改革实验区。鼓励基层妇联主席担任“义务红娘”,利用国庆春节返乡等时间节点举办集体婚礼,倡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形式。在春节、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大力开展绿色殡葬、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理念。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各地要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此外,《方案》还对工作进度作了安排:

今年11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实际情况,剖析成因,明确治理的问题和重点乡(镇)、村。12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年3月底前,各地要因地制宜、合法合规充实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

“《方案》的印发,标志着专项治理的正式启动。”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实现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县、乡、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全文:

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农社发〔〕5号),加大治理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力度,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认真贯彻中央农办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民自治重要作用,突出问题导向、正面引领,坚持因地制宜,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各地在党委领导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机制,约束和引导相结合,把握力度节奏,确保农村社会平稳有序。

坚持依法依规。先立规矩再进行治理,出台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关约束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规范。

坚持标本兼治。把治理陋习与转变观念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让农民群众既改变行为,又提升认识,以清风正气有效抵制歪风邪气。

坚持疏堵结合。将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也要进行负面曝光,严格执行相关惩戒措施,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避免“破窗效应”。

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正确处理推动移风易俗与尊重各地实际、传统礼俗的关系,不搞形式主义、“一刀切”,从农民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治理目标

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县、乡、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治理重点

(一)高价彩礼: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二)人情攀比: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三)厚葬薄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四)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五)加强依法治理。凉山州要深入抓好《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和《凉山州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导则》的实施,探索依法治理农村移风易俗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其它移风易俗任务重的地区,要逐步推动移风易俗法治化。

各地可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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