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20万重庆女子结婚当晚得知噩耗,帮

婚姻大事且能儿戏。

自西周制定礼乐以来,婚俗从繁到简,最有标志性就是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政、请期、迎亲。

这六礼也是缺一不可,不过太过于繁琐的婚礼在社会的演变当中已经不在合乎时代,婚礼是愈发简单;步入文明社会,提倡自由婚姻,这点让男女有了选择,但是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

一部分人利用婚礼牟取公私财产或者骗婚。

“骗婚”的方式有很多,但常见的一般是债务纠纷、婚史、家庭情况、身体状况等;近日重庆一女子跟丈夫奉子成婚,结婚当天得知丈夫负债20多万,女子虽然难以接受,但还是帮着丈夫还清了这笔钱,结果丈夫在婚后不到一年出轨消失了。

就这种情况,大致是属于骗婚的范畴了,不过法律上对于骗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对于可撤销的婚姻也只有这一种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像是骗取财物这种情况,应当以诈骗罪来论。

黄女士跟丈夫在年经人介绍认识的,双方经济和家庭条件都还不错,也就慢慢走到了一起,相恋几个月黄女士就怀孕了,两人就奉子成婚,从认识到结婚也就只有短短四个月的时间。

这四个月黄女士陷入了热恋,她连丈夫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但她觉得丈夫这个人还挺不错,也就结婚了,黄女士的父母觉得太仓促了,不过女儿怀了孩子,也就没有过多的阻止,他们甚至连彩礼都没怎么要,只希望男方能好好对待女儿。

然而就在结婚当天,婆婆突然告知丈夫负债20多万元,听到丈夫欠下了这么大一笔债务,黄女士觉得很崩溃,但是筹备了这么久的婚礼,又怀了孩子,也无法当众悔婚。

黄女士抱着跟丈夫一起过日子的想法,债务在婚后可以慢慢还。

黄女士跟丈夫结了婚。

黄女士丈夫的这笔债务是从各种平台网贷得来,据婆婆所说,这笔钱是用在给公公治病上面,黄女士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外加银行贷款,前前后后帮丈夫还清了这笔债务,加上利息,她一共还了30多万。

债务一清,黄女士也觉得可以跟丈夫好好生活了,但是令她崩溃的事还在后头。

年下半年,黄女士生下了一个女婴,她觉得一家三口幸福日子开始了,然而黄女士发现丈夫一点都不顾家,经常是早出晚归,连女儿都不愿意多抱一下,甚至有点厌烦她们母女。

女儿出生三个月,正是嗷嗷待哺的时期,黄女士却发现丈夫出轨了,她是心乱如麻,但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的婚姻着想,她跟丈夫摊牌了,而丈夫没有否认,甚至提出了离婚。黄女士好不容易还清丈夫的债务,又为他生下了孩子,丈夫竟然这么对她,这点她无法接受。

不过黄女士已经对他非常失望,也答应离婚,但是这30万元必须还给她。

一提这笔钱,丈夫就有些不太乐意,经常都会用各种理由搪塞,有时候还会失踪数天,打电话也不接、发消息也不回,钱的事还没有谈清楚,丈夫在年底彻底玩起了失踪。失踪了大半年之久,黄女士依旧联系不到人,她只能求助媒体,希望能够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丈夫。

如今她也不想去责怪谁,只想跟丈夫好好谈一谈离婚、债务还有孩子的问题,如果丈夫再不出来,她只能起诉到法院。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黄女士丈夫的这笔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黄女士没有法定的义务清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而黄女士是利用婚前个人财产还账,这笔钱她也有明确的转账记录,那么黄女士可以借助法律的手段主张要回这笔钱。

但是现在黄女士的丈夫依旧处于一个失联的状态,后续的情况只能等联系上黄女士丈夫才能核实。

黄女士的丈夫到底是为了什么而结婚呢?到底是感情上的问题,还是原本就打算利用妻子还债呢?

虽然难以核实具体情况,但是婚姻确实是人生的一桩大事,特别是有了孩子之后,就不得不考虑离婚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每个人都应该重视自己的婚姻、自己未来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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