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黑社会团伙栽了冒充艾滋病人持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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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针筒追逐、恐吓债务人,拉讨债条幅、着讨债马甲、播放讨债高音喇叭,假扮弱势群体,假喊冤、演上吊、博同情……以林某正、方某牛为首的黑社会团伙使用“软暴力”横行霸道,肆意插手债务纠纷,在同行业中小有名气。不过,这一团伙最终还是“栽了”。

日前,泉州中院审结该起以“软暴力”为主要手段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该起案件共有20名被告人,涉及3项罪名、19起违法犯罪事实,判决书多达页、案卷达48册。

网罗“能人异士”成立讨债公司

年年中,组织头目林某正与林某伟、肖某凤在经营不良房产处置业务中逐渐萌生设立一家公司专门为他人处置债务的想法,该想法与方某牛不谋而合。当年9月底,四人合谋后成立一家讨债公司,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口头约定由方某牛占股50%,林某正、林某伟、肖某凤共同占股50%。

该公司公开面向社会承揽讨债业务,并纠集、网罗一些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人员、残疾人、冒充艾滋病人、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恐吓、胁迫、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为他人讨债,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方某牛找到一批残疾、毁容的人加入公司,作为公司讨债的特色。李某文外表邋遢,谎称有艾滋病,易某武脸部被烧伤毁容只有一只眼睛,汪某应断了一条腿,装着假肢,李某安脸部毁容,全身大面积烧伤,廖某生很狠,会骂、威胁欠债人,林某森身体强壮,声音很大。

假扮弱势群体讨债

为笼络、控制手下更好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林某正、方某牛以“公司模式”管理组织成员并明确组织分工,林某正、方某牛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员工有的负责协助管理,有的负责接单、查询债务人信息、制作讨债广告、管理讨债网站等,有的负责带队讨债,有的负责财务、后勤,有的负责分发广告、协助管理车辆,有的负责开车,还有的实施具体讨债活动。形成了一个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分工清晰的组织。他们还建立了制度,奖惩分明:讨债积极者给予奖励,讨债成功可从中获取20%-40%不等的佣金,不积极或不力者给予训斥。这个组织建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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