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婚嫁习俗特殊婚俗澎湃在线
兄弟娶姐妹一家两个亲兄弟,迎娶另一家的两个亲姐妹,兄配姐,弟配妹。有的兄弟姐妹两对新人在同一天拜天地,有的两对新人结婚的时间相差数年之久。
姐妹续嫁姐姐结婚生子女后,因故去世。留下子女无人照看,又怕落到后娘手里孩子受罪,又刚好妹妹未出嫁,经人说合再娶妻子的妹妹为妻。此事为极少数。
换亲和转亲边远农村的陋习。如张、李两家各有兄妹二人,经人说合,张家兄长迎娶李家妹子为妻;李家兄长又迎娶张家妹子为妻,此为换亲。张、王、李三家各有兄妹二人,经人说合,张家兄长迎娶王家妹子为妻;王家兄长迎娶李家妹子为妻;李家兄长迎娶张家妹子为妻,此为转亲。以上两种结亲方式在大名虽有,但都不多见。
停丧服娶旧时,男女双方订婚后还没过门,公公或婆婆死了,家里停着丧,马上通过媒人说合,随便找一辆车把女方接来,并不举行任何仪式,直接披麻戴孝,就算过门了。这种迎娶过门的方式就叫作“服”。旧时习俗家里出了丧事不满三年不得办喜事,停丧服娶为农村条件不好的部分家庭所采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这种情况并不鲜见,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逐渐绝迹。
冥婚所谓冥婚,就是死人与死人在阴间结婚。大名风俗单身(就是光棍)死后不可以进祖坟。成了孤魂野鬼,无处安身立命,必找另一家的单身女子新坟结为冥婚,为他(她)二人合葬。大多草草合葬了事,但也有少数人家为他(她)们举行盛大的冥婚仪式,走亲戚如活人一般。有的两家则保持长期亲戚关系。
守寡与改嫁大名旧时,女人出嫁无论为妻为妾,必须“从一而终”,中途一旦丧夫,成了孀妇(寡妇)即终身不能再嫁,只能成为婆家的一员,无条件地受婆家的役使,谓之“守寡”。俗云“好马不吃回头草,好女不嫁二夫男”“好马不备二鞍,好女不嫁二男”。即便婆家没有生计,生活困难,亦不能改嫁,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如果改嫁,将来死后到了阴间,见到前夫将无法交代。而且,在现世也会被歧视。同时,寡妇往往被视为不祥之人(不得参与家族内敬神祭祖,婚丧大典)。好像她丈夫的早死,与她的“妨”与“克”有关。故门第较高的初婚者多不愿娶寡妇。与此相反,民间下层有的往往与寡妇交往无忌。甚至为此争斗,俗云“寡妇门前是非多”。再者,男子丧偶后“续弦”(再娶)亦不忌讳娶寡妇,因为命运相同,条件对等,彼此无所挑剔。
寡妇再嫁在迎娶礼俗上与初嫁不尽一样。旧时大名寡妇改嫁的婚礼大抵有如下的三种形式:多为夜间迎娶,后来改为下午,大约表示是“后婚”;婚事大多从简。寡妇坐轿子不能脸朝外,必须脸朝里,谓之“倒轿正脸”。娶寡妇多是男子丧偶后“续弦”,由于不是“原配”“正配”,迎娶仪式也就不能算是“正娶”。寡妇走出原来的婆家(或娘家)与进入新夫家均不得走正门(一般无旁门者自当免俗)。同时,也不用花红大轿迎娶,而是由男的用车来接。临时雇个看街的挑一桶净水,放置门前约二十米远的地方,将扁担立于墙根,等车到此处,寡妇即下车,用脚将水桶踢倒。任水倾洒于路,说是“洗洗身上的污垢”即丧夫改嫁的耻辱,其实,这乃是寓意“露水夫妻”。作为新郎来讲,则寓意“望水迎亲”。被迎娶的寡妇骑马(驴)或坐车而来,新夫门前立一根扁担,寡妇下了马或车,即将扁担抱起,表示“嫁鸡随鸡飞,嫁狗跟狗走,嫁了根扁担也得搂一搂”,仍是为了正改嫁不贞、不节、不义之名。有的不是抱扁担,而是抱树。意味着寡妇自身有了依靠。
养老女婿也称“上门女婿”“赘婿”“倒插门”等。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多为女方家无男儿,为传宗接代、补充劳力,或为女方老人养老送终。养老女婿有的改姓女方之姓,有的则不改。此俗已渐演化为现时之女娶男,男到女家落户。
(大名县地方志办公室)
原标题:《大名婚嫁习俗——特殊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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