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ne艾滋病,戳破ldquo艾

点个“在看”倍鼓舞,设为“星标”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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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生殖健康咨询师

尽管随着社会进步、医学发达,人们了解艾滋病的途径变广、程度更深,但不得不承认,还远远不够。因为很多偏见和认知,是经过时间沉淀,根深蒂固的。比如“同志=艾滋病”。乍一看很荒谬,实则发生在现实中的每一刻,甚至其由来,能追溯到艾滋病毒刚发现的时候。在当时,这一群体被骂放荡、不检点,被冠以恶魔,是全人类的公敌。很多人在耻辱和病痛的双重折磨中死去......无疑,这是一段充满血与泪的历史——《这是罪》《这是罪》聚焦LGBT群体,背景是上世纪80年代英国的「血液污染」事件,剧中加入了艾滋病的元素,复刻了当时的人们面对未知疾病的恐慌、无助,以及那时候社会对同性恋的排斥与歧视。他们从勇敢承认性取向,到感染艾滋,再到与病毒和社会做抗争,整个过程惨烈又悲壮。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英国,围绕三个离开家乡前往伦敦追梦的少年

Ritchie、Roscoe与Colin展开。

Ritchie,里奇,由英国乐队YearsYears主唱奥利-亚历山大扮演。

里奇想当一名演员,但是家人却希望他能找一份安稳工作,态度最为强硬的要数父亲,他蛮横地要求里奇从事律师行业。

但是里奇不甘心就这样了却自己的一生,他偷偷在大学换了专业。

原先在家里小心翼翼瞒着所有人自己是gay,如今来到伦敦后,里奇彻底放飞自我,彻夜狂欢。

科林,就是一个。在父母看来,他品学兼优,孝顺父母,是个听话的乖宝宝。殊不知,这种表现只是他的一种善良。他不想让家人失望,被社会遗弃,因此,遇到喜欢的男性,往往只是偷瞄一眼。

Roscoe,罗斯科,第三位主角,他的日子却不太好过。原因很简单,他被家里人发现了自己是gay。

就连去上个班,都会被自己的老父亲操心,“你是不是又在乱搞?”

回到家一开门,自己的老妈一边高举写着"GayNews"的新闻,一边嘴里念念有词,面色凝重。

家人接受不了罗斯科出柜的事实,他们坚信罗斯科是“魔怔”了,所以请来了罗斯科的远方大伯。

趴在窗口的罗斯科表示自己目睹了一切,知道你们这帮老古板想要干嘛。

罗斯科:跑就跑,不过跑之前我要先出口气。

这一幕真的很帅,罗斯科换了女装,大声告诉一屋子想要插手自己人生的人,"Iamgoingnow"。

然后,头也不回地在这个雨夜离开。

就这样,三个不同背景的男生,因为不同原因,奔向同一个目的地“伦敦”,租住在同一间“同志”公寓。这里,是同性恋的天堂。他们可以成为彼此的依靠,毫无顾忌的表达喜欢,追逐梦想,享受人生。然而,谁也不知道,快乐稍瞬即逝,一场灾难悄然降临。不知从哪一刻起,某种病毒在男同性恋中传播开来,不断有人出现咳嗽等症状。

而这种癌症,其实也就是艾滋病(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病发者多为男同性恋者、不洁性交者、吸毒者、HIV抗体阳性者所生子女。

那时候人们本就对同性恋抱有极大的成见,突然爆发的艾滋病更是挑拨着人们之间的情绪。

但是男孩们却觉得这不过是人们对于同性恋的又一次围攻,小小的感冒而已,怎么会死人呢?

里奇和罗斯科仍旧尽情纵乐,享受青春。

科林则亲眼目睹了裁缝老板病发后的虚弱模样,他很害怕,于是开始着手调查艾滋病。

然而,科林却一次又一次晕倒在地上不断抽搐,医生初步诊断他患有羊癫疯。

可是科林的家族里并没有羊癫疯的患病历史,随后警察过来带走了科林。

谁也想不到,从小到大只和一个男人发生过关系的科林,老实的男孩,居然得了艾滋病。

过了不久,里奇在和一个男子共度良宵后,惊恐地发现那个人身上居然有艾滋病人都会有的伤口。

里奇开始吃各种奇奇怪怪的食物,四处求购药物。

里奇也开始把这当作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他去做了很多过去的自己不敢做的事情,不想留下生命的遗憾。

他去向初恋表白。

跑去参加游行,抱着警察不撒手。

里奇就不明白,一场普通的感冒,一个微小的伤口怎么就要了人命?他相信,这是一场阴谋,是社会对LGBT的一场抨击,一次舆论的狂欢罢了。所以,那时的他一如既往享受恋爱,换了一个又一个,没有节制。直到他偶然间发现“床伴”身上的黑斑,瞬间蒙住——讲真,自发现艾滋病毒的40年,它一直被妖魔化。经医学证明,只有通过特定行为才会感染或传播艾滋病毒,最常见的情况是通过不安全的性行为、共用针头等感染或传播。类似拥抱、握手、共用厕所这种不涉及体液交换的触摸,是不会传染的。至于所谓的性行为传播,现在我们也知道,不仅限于同性之间。只是由于男同特殊的性交方式,会增加粘膜破损的几率,使得传染风险变高。事实上,如今的英国和剧中的英国早已天差地别,不是因为不凶险,而是因为防护做到位了。包括咱国内,按照规定,艾滋病患者和普通人一样,拥有正常恋爱、结婚,生下健康宝宝的权利。在结婚和生育上,法律上均不禁止,只有一条就是有告知伴侣感染的义务。因为随着医疗进步,在感染艾滋后,按时吃药、检查是可以控制住体内的病毒量的。实践证明,稳定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感染者,如果血浆中的病毒载量持续六个月以上维持在检测不到的水平,其传播艾滋病毒的风险是极低的。当然,这不意味着可放松警惕,该做的防护仍必不可少。而在不能保证自己在进行安全性行为,或者不能保证对方是健康的,服用PREP也是一种预防艾滋感染的方法。通过提前服用抗病毒药物,使之在体内达到一定浓度,从而阻止病毒入侵,可大大降低感染的风险。当然了,写这么多,不是为了告诉你艾滋不可怕,因为它确实很凶猛,直到现在医学上都未彻底攻破。但敬畏,不是恐慌。在此想强调的是,正确看待,科学防护的必要性。最重要的一点是,偏见歧视并不能“消灭”病毒。是的,性本身不可耻,相由心生的恋爱更不是原罪。他们不能因为是首个爆发艾滋的群体,就被与其画上等号。他们更不该在患病后,就被送回老家,被家人以种种方式遮羞,被抹除在世界存在过的痕迹。

那个年代,艾滋病还没有被充分了解,人人谈“艾”色变。如今,时间带来技术的进步,却依然还是有很多人没有学会尊重。

对于里奇、罗斯特和科林生活的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伦敦,艾滋不是罪过,恐同才是。

这三个男孩有什么罪呢?追求自己的内心好好生活,哪怕有些不同,难道就可以被按上堕落的罪过吗?

生而为人,你不需要抱歉。

谨防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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