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婚俗六礼
《礼记?昏义》上开宗明义的说: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近世常称婚礼为“六礼”。就是婚姻所必须遵行的六种仪节,也是婚礼进行应有的程序,把这六种仪节一一实践,这个婚礼才算是严肃的、合法的、正式的结合。不过古今六礼,殊不一致;自上古以至清末,部分的或存或废,历代都有变更。最早的六礼是周人所制,像《仪礼》说:“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种礼节。
“纳采用雁,将欲与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纳采而用雁为执者,取其顺阴阳往来。问名: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纳吉: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纳征:使使者纳币以成昏礼。请期: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亲迎:所以重之亲之。”
并且除纳征用玄纁俪皮之外,其他礼节都是用“雁”为贽见的礼物,可见雁对于昏礼是相当重要的。《白虎通》所载六礼,大致与《仪礼》相同,不过在程序上把纳征列在末端了,如:
“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征曰玄纁,故不用雁贽。”
《礼记?方氏注》说:
“纳采者,纳雁以为采择之礼也。问名者,问女生之母名氏也。纳吉者,的吉卜而纳之也。纳征者,纳币以为婚姻之证也。请期者,请婚姻之期日也。夫采择自我,而名氏在彼,故首之以纳采,而次之以问名,此资人谋以达之也。谋既远矣,则宜贵鬼谋以决之。故又次之以纳吉焉。人谋鬼谋(古婚礼“纳吉”为六礼之一,行于“问名”之后,《仪礼?士昏礼》:“纳吉用雁”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除人为议婚之外,男家再把双方的生辰八字送到庙里求神问卜,谓之鬼谋也。)皆协从矣。然后纳币以征之。请日以期之。故其序如此。”
从以上说法来看,完成婚姻的步骤,最初是“纳采”。就是发动婚议,此时男家已发现某女家为议婚对象,就先请媒妁“贽雁”为拜见之礼,说明来意,征求女方家长的意向。若女方认为所提的男方,堪称“门当户对”,尚合“东床之选”时,则开具女子的年庚八字,交媒人持返男家合算。以前封建时代,更详叙三代名讳、籍贯、里居及曾任职务,使知门第或所处社会地位,故曰“问名”。年庚八字合算的结果,双方如无相克之处,男家则再请媒人至女家报可,并商洽订婚条件,这就叫“纳吉”。
及至商有成议,男家必须准备簪环之类的饰物,送到女家,双方交换订婚喜帖,从此婚约成立,理无反悔,是为“纳征”。“请期”者,就是迎娶有期,男家决定某月某日迎娶时,将吉日预告女家。最后为“亲迎”,就是新郎躬率鼓乐仪仗彩舆(舆有两种:一为车舆,一为肩舆。车舆有轮有顶,前后左右均有框;肩舆,俗称轿子。用于迎娶时必须加彩红,即称彩舆也。),迎娶新娘以归,至此,六礼才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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